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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年内建跨区域应急保障车队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4-18 编辑:唐丽萍

福州新闻网讯 两年内,不仅各设区市有应急保障车队,全省还将建立起能够执行跨市、跨区域联动任务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这是记者17日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更有效地应对台风暴雨等灾害事件,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福建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方案》。《方案》要求,省市应分级建设应急保障车队,省级与福州市合建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并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其中,客运支队下设3个大队,配备的客车不少于100辆3000座位;货运支队按车辆类型分为5个大队,分别配置不少于8吨左右的厢式货车80辆、20吨左右的大型普通货车60辆、30吨以上的平板拖车20辆、20吨左右的自卸车20辆、危险货物运输车20辆。

《建设方案》规定,应急保障车队建成之后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并可实行全省联动执行任务。省市运管部门须定期组织培训应急保障车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增强执行应急运输能力。应急保障车队要落实好车辆技术保养,时刻做好应急准备,一旦接到应急命令,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结。事发地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负责指挥和调动应急保障车队,超过当地应急运输保障能力的,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支援。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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