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两岸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2-04-25 编辑:黄水来
中国台湾网4月25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25日表示,自2009年4月26日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两岸金融监管机构积极落实协议,两岸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华社记者提问:两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已经快3年了,希望发言人介绍一下两岸金融领域交流合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推动规划。 范丽青表示,自2009年4月26日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两岸金融监管机构积极落实协议,两岸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一是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化。两岸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机构分别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交流和工作机制,银行业监管机构之间进行了高层互访与磋商。二是两岸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计划中,双方对进一步相互开放金融市场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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