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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初招有3变 暂停2种特色班招生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4-26 编辑:唐丽萍

变动3

五区内回原籍录取方式有调整

具体做法:户籍关系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但在仓山区及晋安区的农村小学或马尾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户籍关系在仓山区及晋安区的农村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今年调整为“两证”(居民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的学生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解读:据介绍,在这一方面,往年政策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入学,今年的这一做法则是从学生入学的需求考虑,更加人性化。

提醒

户籍在五区但在外就读的若要回户籍地升学

7月15日前持“两证”和档案报名

户籍关系在福州市五区,但在五区以外地区小学就读的,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如果“两证”统一的则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要提醒家长的是,户籍关系在福州市五区,但在五区以外地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在7月15日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回原籍学生的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

其中,户口在福州市五区七县(市),但在福州市其他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需回原籍录取的学生家长领学生档案时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开介绍信;然后由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签收;学校将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

同时,户籍关系在仓山区和晋安区的农村或马尾区,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的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如需继续在城区初中借读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对口升入初中就读,对口初中学校如果生源爆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初中校就读。

另外,确因拆迁并在异地安置住房,户籍关系也已迁移的拆迁户,经家长提出区教育局审批后,可安排到户口所在地附近尚有余额招收新生的初中入学。因拆迁尚未安置的,由暂住地教育局根据生源状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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