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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辛苦费是种被亵渎的“善举”
来源:东南网 2012-05-02 编辑:黄水来

教育的本质是教书育人。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笔者在山区农村中学读书时,晚上只要有学生在昏暗的“马灯”灯光下自习,就有教师主动来到教室,用心指导,热情解答。学生自习到几点,老师辅导到几点,既没有什么加班费,更不曾叫过苦和累。耳濡目染,我们不仅从教师身上学到了知识,而且学会了做人。几十年过去了,同学当中早已有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可是,一个个依旧“亲其师,信其道”。比较起来,大丰中学的做法,难免使学生的心灵受到污染、投下阴影,将来走上社会后,内心深处怕是很难充满正义和阳光。

不错,教师的职业是辛苦的。政府理应想方设法,让教师过上体面的生活。正因此,《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各地也是这样落实的。大丰高级中学领导为创收“辛苦费”辩解道:补课自习是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校方只为了满足家长的要求。即便这样,也不应该。教育部门早有明文规定,超时给学生补课,无论是义务教育间段,还是非义务教育间段,都是不允许的。

教师是“人梯”——人类社会进步之“梯”。古今中外,大凡有成就、有作为、有建树的人才,都是站在教师的肩膀上,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如今,尽管时代不同了,但教师不能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为了增加收入,忘记了神圣职责,违背了职业道德,不重品行,不讲信仰。倘若那样,学生何以健康成长,社会何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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