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中招加分政策出台 涉5大类考生
来源:东南网 2012-05-04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5月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中招办获悉,今年福州中招录取照顾政策已确定,共涉及五大类考生。据了解,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三类考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在享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照顾的有: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初中阶段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 五类考生 享受加3分照顾 政策明确,以下5类考生可加3分照顾,具体有: 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三等奖或2011年1月18日前获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奖者;2011年1月18日前获市级以上举办的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和美术、书法现场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仅限短、中长跑(含跨栏)、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项,下同];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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