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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院连续两年考核未过院长下课
来源:新华网 2012-05-11 编辑:黄水来

昨天,北京市医管局启动首次对市属医院的绩效考核,患者满意度、医疗纠纷发生率均纳入“硬指标”。市医管局局长方来英介绍,下一步将制定薪酬体系配套方案,届时医院院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将与考核挂钩,连续两年不合格将被免职。

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昨天,市医管局向21家市属医院下发了绩效考核“责任书”,内含25项指标,这是政府首次对医院实施绩效考核。以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都将作为一个考核年度,指标内容将随北京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市医管局表示,今年首次考核的项目均是社会关注度高,且日常管理比较薄弱的。指标共分为社会评价、内部管理、运行效率、发展实力4个维度,“社会评价”是各维度中占分最大的,核心指标是“患者是否满意”。此外,医疗纠纷发生率、预约就诊率等11项被列为关键指标。

此外,若因医院管理者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医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交通事故,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绩效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院长绩效工资实行年薪制

市医管局规定,绩效考核的“成绩”,将直接影响医院院长、书记的工资。昨天,方来英表示,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后,下一步将制定具体的配套方案。目前,薪酬体系方案正在酝酿。

据悉,医院院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实行年薪制,考核结果和绩效年薪挂钩,其他党政负责人也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医院绩效工资总额度将依据各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由市医管局制定。

如果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医管局将负责和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对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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