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无锡市国土局原副局长被控受贿
来源:人民网 2012-05-15 编辑:黄水来
茅亚荪的辩护律师还认为,强民杰是茅亚荪受贿的惟一证人,他的证言对本案成立与否起着决定性的关键作用。在第一次庭审中,强民杰不仅每次的证言矛盾重重,时间、地点、人物均有变化,而且还多次出现了被生效判决认定的、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内容。因此,辩护律师认为,强民杰必须出庭接受质证。 对此公诉方表示,强民杰的供词是真实有效的,是能够证明茅亚荪的受贿事实的。 对此,法庭同样拒绝了辩护律师要求证人出庭接受质证的请求。 至于受贿款的去向,茅亚荪的辩护律师表示,在案发后被无锡市检察院冻结的茅亚荪家庭3套房产,其实为茅亚荪家庭正常收入购买,并不是其受贿所得。为此,辩护律师申请茅亚荪的丈夫及婆婆到庭作证。但是并未被法庭采纳。 对此,公诉方认为,茅亚荪的受贿事实证据确凿,律师所提出的疑点并不能影响茅亚荪受贿的事实。 2011年7月12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茅亚荪受贿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责令茅亚荪退出赃款人民币330万元。随后,茅亚荪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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