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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闽开展农村薄弱学校托管试点
来源:东南网 2012-05-18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5月1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从去年起,我省在39个县(市、区)城区开展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今年将全面推广到所有县(市)的城区。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对农村学校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益,省教育厅今日出台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试点。

根据意见,今年起,每个设区市要至少遴选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由试点县(市、区)教育局选择若干所城区优质中小学,授权其作为托管方学校,对域内指定的农村薄弱学校实行“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的委托管理模式,通过2-3年的努力,使受托方农村薄弱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达到县域中等以上学校水平,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具体实施时,由试点地教育局组织托管方学校与受托方学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授权托管方学校切实承担起办学主体的责任,通过植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教育理念,在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教学教研、学生发展、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受托方学校内涵建设的整体水平,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使它们的办学效益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托管方学校可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推荐受托方学校的领导,或派出本校骨干人员担任受托方学校的管理层职务及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受托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也要分批轮流到托管方学校跟班学习。托管方学校还应在主管教育局的支持下,根据本校余缺情况合理调剂部分图书、教学仪器装备支援受托方学校。

意见明确,托管方学校要主动打破校际壁垒,通过建立各学科核心备课小组、实行联动教研活动、开放课堂教学、联合开展教育教学比赛活动、开展校园文化联谊活动等途径进行多元扶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方法输送给托管方学校,努力改变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理念相对落后、管理粗放、教学方法陈旧、效益不高等问题。

省教育厅要求,试点地教育部门将尽快研究出台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试点的政策措施,制订具体的分步实施方案,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使每一所城区优质学校都承担起委托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并将委托管理工作业绩作为对校长和其他教师奖惩与使用的一个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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