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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公务员有社区工作经历优先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5-28 编辑: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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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错时上下班”要推广

■政策 县(市、区)要出台社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解读 据赖瑞福介绍,作为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中的一个着力点,自治制度建设很关键,“社区工作无小事。因此,我们在前期调研和制定意见的时候,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从便民的角度出台了很多意见。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创新地提出‘社区错时上下班’。”

“以往,社区的作息时间基本参照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大多数居民也在上班,等居民下班后到社区办事,社区工作人员也下班了。对于上班族来说,很不方便。”赖瑞福说,社区推行“错时工作制”,目的是通过科学合理地调整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延长社区办公时间,将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与居民作息时间进行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据介绍,《意见》出台后,福州市鼓楼区就率先实行“错时上下班”,除正常工作时间外,鼓楼区79个社区在每天12:00~14:30,18:00~20:00两个非正常上班时段都将安排工作人员在岗。在增加的工作时间段内,社区工作人员采取轮流错时上下班制度,这样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不会使社区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

“效果不错,老百姓也很欢迎,计划下一阶段要陆续在全省推广开来。”赖瑞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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