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人数上千 拟配心理医生
来源:新华网 2012-06-07 编辑:黄水来
昨日,卫生部发布《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今后,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各地要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专项资金。企业员工总人数超千人,应当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 二级以上医院设立精神科 近年来,我国抑郁症、焦虑障碍等常见精神障碍患病逐渐增加,1600万罹患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征求意见稿指出,未来三年,95%以上的县(市、区)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90%以上的省(市、区)、60%以上的市(地、州)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100个城市建设心理援助热线电话。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精神科(临床心理科)门诊,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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