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浙等5省市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来源:人民日报 2012-06-17 编辑:唐丽萍
江苏:首档电量提至230度 据新华社南京6月16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16日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江苏阶梯电价的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阶梯电价计算周期由此前计划的按月度执行改为按年度执行。 据介绍,从7月1日起,江苏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后,年用电量不超过2760度的家庭,电费不变;年用电量超过2760度,但未达到4800度之间的电量,超出部分每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每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 调整方案月分档电量比此前听证会方案中的204度以内、204度至348度、高于348度的三档电量做出相应提高。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