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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十六条鼓励台商创业发展
来源:新华网 2012-06-18 编辑:黄水来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漳州将依法减轻税费负担,新落地台资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予以100%奖励,后三年予以50%奖励;增资扩产的台资工业企业,新增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50%奖励。台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在省定给予保费补助和保单融资贴息基础上,再给予15%的保费补助和1%的保单融资贴息。

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对在漳州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台资企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5年内由同级财政予以80%奖励。在漳州注册,年缴纳地方级税收200万元及以上,且营运满一年的台资金融机构,当年缴纳税收的地方级分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且一次性给予奖励200万元。

“我们出台这些政策措施,就是要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力度扶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激励更多的台商来漳州投资创业。”陈冬说。

福建漳州与台湾地缘相邻,血缘相亲,文缘相近,商缘相通,是台胞主要的祖籍地之一;台湾现有的居民中,祖籍漳州约1000万人,占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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