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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4惠安段加水点倒卖成品油
来源:泉州晚报 2012-06-18 编辑:唐丽萍

提 醒

“回购油”成混合油

容易导致车受损

暗访中,记者发现加水点屋内,油渍斑斑的大油桶随意堆放着。一旦烟火接触到油桶,后果不堪设想。市消防部门表示,柴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私自抽取柴油,很容易引起爆炸或火灾,遇明火、摩擦后起火都会危及过往的车辆和路人。因此,市民最好不要私自抽取汽车油箱内的油。

“这些来自多辆车子的柴油,其实属于混合油,加了这种油,对车子也会产生影响,尤其是柴油小轿车,千万不要加这种油。”汽车维修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油贩子”在收油时,常常把不同批次的油放在一起,形成了混合油,如果加了这种混合油,可能造成车辆发动机受损。他提醒车主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给自己的车子使用“回购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司机涉嫌职务侵占

加水点卖油属非法

对于货车司机利用职务之便,把车内的柴油偷去卖给他人,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刘宗伟律师表示,这种行为涉嫌职务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这些加水点涉嫌无证照经营,若经查实,则坚决取缔。同时,据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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