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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 七行业受益
来源:东南网 2012-07-27 编辑:唐丽萍

小微企业全面减负

参照上海模式,“营改增”试点将在“1+6”行业(即交通运输业和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6个现代服务业)开展,将这些行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我省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营改增”之后,上述行业小微企业将全面减负。

此前,上海试点“营改增”运行良好,90%的试点企业税负下降,小型微利企业全面减负。据报道,截至6月15日纳税申报期结束,上海市共有13.5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9万户,一般纳税人4.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7.2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减少4.9亿元,下降40%。其中除交通运输、物流辅助服务业税负略有下降外,其他试点行业税负均大幅下降。

【名词解释】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流转税的一种,其最大的缺陷就是重复计征,即每进过一次流转过程便会征一次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其特点是只对增值部分征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原因是改掉现行税制不合理的地方,避免了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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