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怎么能成为贪官避风港?
来源:东南网 2012-08-10 编辑:黄水来
广西籍女子高某玉被控对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进行敲诈勒索,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1月初,李某东以身体健康问题从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位置上提前退休,并未因包养情人受到任何处分。 提前退休且未受处分,对李某东来说意味着是全身而退、平稳着陆,这应该是诸多贪官梦寐以求的理想结局。既然如此,还给李某东扣上贪官的帽子,似乎显得有些武断。但是,支撑起这个说法的依据其实挺充分,并非信口开河地胡说,有着合情合理的理由。 根据一审和二审查明的事实,1982年出生的被告高某玉,自2008年6月结识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的李某东并开始交往,至2009年7月两人分手。分手后李某东向高某玉支付38.3万元,其中5万元为分手费。既然这是法院认定的事实,这个结论应该具有可信性。而这个结论透露出的信息,非常明确和清晰,至少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李某东在位时曾经包养情妇,二是李某东很有钱。这些年来的反腐成果,基本上已经印证“十贪九色”的规律,而李某东包养情妇和支付巨额分手费的事实,可以相互印证其作为贪官的“基本条件”,是贪官的标签。而高某玉辩护律师的指称,则无疑使李某东作为贪官的形象更突出:高某玉被包养期间,其银行账户上共存入813762 .80元现金,均为李某东给的包养费用;高某玉购买衣服、手提包、娱乐等开支达50万元以上,均由李某东另行支付。这两笔费用加起来超过130万元了,即使打点折扣,也够得上巨额的条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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