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眸:孔子的“宽恕”亦有度
来源:东南网 2012-09-03 编辑:黄水来
这种“勿施于人”,都是顺时针方向的,他反对“恶”与“恨”的恶性传递。 于是又冒出第二个问题,要是逆时针的方向呢,这种“勿施于人”是否可行?孔子的恕道,是否也包括这种逆时针方向的“勿施于人”?例如,“所恶于上”,你是否也“毋以使上”?即使“上”专横跋邑,蛮不讲理,你也忍气吞声,唯唯是从?在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外,例如异族入侵,将你所厌恶的战争强加于你,你是否也来逆来顺受,任人宰割?从〈中庸·笃行〉篇看,孔子好像是不赞成这样做的,就在说“君子之道四”这段话之前,他还有一句话:“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云:伐柯伐柯,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何谓“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也用朱熹在〈中庸集注〉中的话说,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直到他改正为止。” 由此观之,孔子以及儒家的“宽恕”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有度或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就是孔子本人,也不可能有绝对的,无条件的宽恕。《论语·八佾》第一条便是:“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个“忍”字,有人解释为“忍心”,意思是他们连这样的事都忍心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事不忍心做出来呢?经学家范宁,却是将它解释为“容忍”的,也就是说,如果连这样的事都可以容忍,还有什么事不能容忍呢?我却以为二者兼而有之,只是角度不同,前者是从季氏的角度说的,后者则是从孔子的角度而方。对孔子来说,“僭越”与“忤逆”,可是天大的是非,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这遂有“堕三都”之业绩。 其实,孔子不能宽恕的,远不止‘八佾舞于庭“的季氏。对于阳货,他是不能宽恕的。对于少正卯,他更不能宽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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