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该落实的问责往往没有到位
来源:东南网 2012-09-20 编辑:黄水来
有句“国情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顺口溜曾广泛流行,意思就是不管好与坏的事情,都用“国情”解释和搪塞。其实生活中这样的“筐”还不少,如今叫做“超载”的“筐”又隆重诞生。 9月19日,哈尔滨市发布“8.24“三环群力高架桥鸿福路段上行匝道倾覆事故调查结果。事故性质为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而导致匝道倾覆、车辆翻落地面,造成人员伤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布会还通报了造成事故的3个间接原因,而既有“超载”当“先锋”,又有“间接”作“后盾”,这后面的事情自然就好办多了。这就是说,为国人所广泛关注,造成4辆大型货车坠桥,3死5伤的阳明滩大桥事故,因此可以尘埃落定。 事实上在发布会前,公众和舆论已经从种种迹象中猜测和分析,估计调查结论会是“超载”。这不仅是因为,之前从有关方面的透风中,大桥的事故由“垮塌”而顺利地过渡到“侧滑”,就敏感地意识到,这应该是为大桥事故结论的最终出台埋下“伏笔”。而且有组“国内1年垮塌12座大桥”的图片在网上疯传,更重要的是这些让人触目惊心的垮桥事件,无一例外地均是以“超载”为由收场,没有任何人被追究法律和渎职责任,被网友集体吐槽。既然有这么多的先例在前,公众和舆论因此而联想并分析出哈尔滨的大桥事故会是什么结论,也就算不得什么先见之明,也早就发现超载是个非常好的“筐”,并顺手拿来扔进“筐”里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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