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连“腐败”都可以“适度”吗
来源:东南网 2012-09-20 编辑:黄水来
发表于《环球时报》的一篇言论提出“适度腐败”,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网络以及纸质媒体之热议,几乎使当事者难以招架。持此论者或许没有想到,当他用上“腐败”一词之时,腐败者之所为,已经很不“适度”。 在此之前,也曾有过一种“适度”,叫做“适度拉开”,说的是贫富差距。脱离了具体的背景去看,此言无可挑剔。问题在于这种“适度拉开”,出现在贫富差距已经超过西方国家的时候。我当时也曾预测,此类“适度”,将会有新的名目出现,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会“适度”到“腐败”上去。仅凭这一点,就已足以说明,我之缺乏“政治敏感”:在这二三十年中,既有“腐败难免”论在先,又有“原罪”不予追溯论殿后,普通百姓能还能不“零容忍”么?我有时甚至猜想,是否某些人担心自己也会有东窗事发的可能,而悄悄地预留着到时可以回旋的空间。 连“腐败”都可以“适度”,我就不妨预测,无须多久,大概还会有一连串的“适度”,例如,“适度嫖娼”。并非信口开河,这种预测,也有一定的征兆为依据。设立“红灯区”是早已有人提议过的,向“性工作者”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有所闻,整肃党风党纪,还曾遭遇“嫖娼未遂”的难题。何况,“嫖娼”这档子风流事,在我礼义之邦,原也古已有之。“食色,性也”,还是老祖宗的古训,南京夫子庙的闹猛,或许还与秦淮河边的“色”有关。怎么就不能让它“适度”地死灰复燃? 属于这“一连串”的,还有:“适度”暴富,“适度”专制,“适度”剽窃,“适度”造假,一切本来很不“适度”的行为,都会重新出现可“适”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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