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病保险已开始进入落地阶段
来源:羊城晚报 2012-09-28 编辑:黄水来
B、商业保险期待提高盈利点 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更关注的是参与这一模式所付出的成本以及合理利润。据悉,《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时应合理设定利润上限,并建立风险调节基金等方式对盈亏情况进行调剂,超出的利润进入基金池。在一个协议期内,双方可根据当年经营情况,调整下年度保费,同时不得以大病保险名义开展其他商业健康险销售活动。 在已推行到第四年的湛江模式中,今年也对商业保险的赢利点进行了规定,即上下限为3%。“无论盈利3%还是亏损3%,超出的部分由社保局与保险公司以五五分账的形式共同承担。”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冯志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今年如果保险公司盈利超过3%,那么多出来的利润将由双方平分,社保局将这部分资金再注入社保基金,而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也将多出来的这一部分盈利以各种服务形式返还给城乡居民。 “作为商业机构,当然希望有合理的利润。”另一大型寿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虽然政府在大力推动大病医保,也有成功模式,但更多因为“微利”的原则而有诸多连年亏损的先例,“进入这一市场需要支付巨大的前期成本,而企业也需要合理的利润。”因此也有部分企业采取观望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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