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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新政让“因病致贫”远去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0-18 编辑:黄水来

●新政策突破了过去按固定病种报销的模式,提出了按费用总额报销的模式。两种模式有机结合,是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的创新

最近,我国政府出台了一项大病保险新政策:城乡居民因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可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报销50%。这一政策的社会价值在于,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减少因病致贫现象。

“病来如山倒”,这句话既包含了疾病对人体的破坏力,也包含了疾病对家庭的破坏力。一个家庭中,如果有一个人生了大病,就如同倒了一座山、塌了半边天。相对于自然灾害来说,大病就是人间的“地震”和“海啸”。

不久前,北京下岗人员廖丹为救患上尿毒症的妻子,找人刻了医院的收费章,为妻子进行“免费”透析治疗,4年间骗取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事发后,廖丹被检方以诈骗罪起诉。在法庭上,廖丹说:“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点钱给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他的话充满无奈和悲凉,刺痛了社会的敏感神经。在爱心人士的资助下,他最终退回了赃款,并让妻子得到了一笔维持治疗的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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