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低收费民办幼儿园补贴方案确定
来源:东南网 2012-10-19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10月1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今日出台了2012年低收费民办幼儿园补贴申报方案。我省明确,今年省级财政将对全省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 我省此次确定的申报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以下(不含伙食费和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幼儿接送交通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在物价局报备过的低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之外,若具有以办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为名进行高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 根据福建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2011-2012学年末在园幼儿数,我省将按照100元/年.人的标准予以补贴,用于民办园购置设施设备、教玩具、安防维护设施等,以及园舍大型维修项目支出和园舍零星设备购置或维修项目等。 具体申报时,由符合条件的民办园填写低收费有证民办幼儿园补助申报表和低收费有证民办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同时附上同级价格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或收费报备件的复印件,报送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登记。 我省要求,对补助对象的摸底登记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县(市、区)在造册后要对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虚报、不遗漏。对群众反映虚报、瞒报的幼儿园,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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