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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电动车停车费私涨成风 市民投诉
来源:东南网 2012-10-24 编辑:唐丽萍

部门回应:不属政府定价范围

对于电动车停放标准随意涨价一事,部分停车服务承包商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涨价都有明码标价,并不违规。

究竟是否违规?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自2010年以来,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就不在福建省的定价目录范围之内,不属于政府定价,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承包商有权对停放点进行定价,但必须明码标价,按照指示牌上的价码收费。

对此,许多市民也呼吁,电动车已经是许多福州人出行的重要工具,电动车停放标准不能放任市场自由定价,应尽快纳入定价目录之内,实行政府定价,以规范福州市区电动车停车收费私涨、乱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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