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刺激“刚需”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10-25 编辑:唐丽萍
24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称,近日起将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其中包括异地购房可动用本地公积金还贷,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至60万元。 公积金政策调整部分还包括“买二手房后可立即提取公积金、简化提取配偶公积金手续”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本次相关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职工刚性购房贷款需要,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记者注意到,调整公积金政策的并不止武汉。最近广东省内公积金互贷的城市已经增加到9个,湖南省长株潭、沈阳8市、北京和秦皇岛等地区早前也先后实施公积金“异地互贷”。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分析称,一般来讲,公积金的异地互贷主要是在本省内或一定区域内,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实现刺激本区域内自住刚需入市购房。在当前市场处于“不温不火”的阶段,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刺激市场成交量的回升。 他进一步分析,“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还可以充分利用购房者自己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避免异地从业人员公积金额度的浪费。” “部分城市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 套 住 房 还 可 享 受 首 付 两 成 的 政策”,张宏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如沈阳公积金缴存半年即可申请贷款,首付减至两成;此外,广州也曾规定,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最低可公积金贷款两成首付;而武汉市也出现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可以首付两成的做法”。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20个城市上调了公积金额度。业界认为,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不仅可以对市场释放微调信息,也不会影响限购限贷的政策底线,目前来看是地方政府微调最容易执行的办法。 张宏伟最后指出,针对公积金的这些调整政策对购房者而言,除了可以刺激部分刚性需求入市,也是对这部分群体购房机会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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