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特别深刻,原因也更值得反思
来源:东南网 2012-11-08 编辑:黄水来
11月6日,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被控受贿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受审,被控受贿事实10项,受贿总额达400多万元。检察院对李治臻落马受审而牵出的广州市民政局系统腐败窝案内幕,表示“令人震惊”。 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窝案现象屡见不鲜,而广州市民政局系统腐败窝案的内幕被认为“令人震惊”,肯定有着与众不同之处。这样的不同之处,既是因为“将熊熊一窝”,呈现涉案人员众多的缘故,还体现在居然有下属官员给局座当“掮客”,为李治臻受贿穿针引线、鞍前马后地奔忙,对成就李治臻的巨额“贪绩”作出重要贡献。 李治臻从1995年开始受贿至2012年落马,“潜伏”长达18年,以至检察官评价李治臻“受贿数额大,时间跨度长”。“潜伏”时间长,说明李治臻的伪装功夫好,而就当今严峻的现象,也不排除其积极“进贡”买官的可能。尽管案件中审理中没有牵涉到行贿问题,但新闻报道中说,李治臻收受的贿赂多用于个人消费,并到北京为自己“拉关系”。至于受贿数额大,当与“掮客”的努力有关。给李治臻送礼的对象,上到民政局副局长,下到司机,甚至棺材铺老板,均一概照收不误。所谓“道地大,垃圾多”,这鱼网撒得大,捞起来的鱼自然也会多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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