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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提高五老人员定期生活定补标准
来源:福州晚报 2012-11-14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上月起,我省享受革命“五老”(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老接头户)生活定补人员在现行生活定补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调整后,我省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标准为540元/人月。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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