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前三季人均可支配收入闽第六
来源:东南网 2012-11-20 编辑:唐丽萍
从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来看,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辽宁、海南、四川、陕西、吉林、宁夏、湖北、湖南、贵州、江苏、重庆、云南、江西、福建、山东、安徽、广西、山西这22个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13.0%)。 在这28个地区中,甘肃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最高,达14.69%;其次是青海,增幅为14.65%;第三位是内蒙古,增幅达14.2%。 其中,天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最低,为10.3%。分地区来看,中西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东部地区。28个地区中增幅未超过全国水平的地区为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河北、天津,这6个地区均属于东部地区。 统计发现,北京等26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均“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重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则与GDP增速持平,同为13.8%;而只有天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10.3%)低于其GDP增速(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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