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的士新规禁拼车 违规可罚2000元
来源:给企业 东南网 2012-11-22 编辑:唐丽萍
【解读】 应市民要求废止“合乘” 福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2001年6月,市政府颁布实施《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两个旧规定实施至今已11年,需要针对出租车管理中的新问题做出调整,因此出台了此次新规。 福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新规对出租车经营行为规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主要有: 落实错峰交接班制度,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安排交接班,交接班时间应当在车身明显位置标识;对出租车拒载做了界定,促进驾驶员依法经营和公众有效监督;出租车必须向乘客提供连续的运输服务,不得甩客、敲诈乘客,不得擅自更换车辆等。 新规明确禁止拼车行为。这意味着从明年元旦开始,去年6月开始执行的“合乘”规定将被废止。当时曾规定,在高峰期,在同一个起始点、征得第一位乘客同意后,的士允许“合乘”,并按规定分摊收费。但一些的哥因此变相途中自行拼客,多收费用,演变成广受诟病的乱象。此次新规出台前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市民纷纷要求废止“合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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