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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拥堵由一二线向三四线城市蔓延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11-30 编辑:唐丽萍

审慎选择限行政策

多位业内人士建议,为更好治理交通拥堵,未来应继续大力扶持公交、地铁、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系统发展,鼓励市民“拼车”出行,审慎选择限行政策。

首先,继续大力扶持公交、地铁发展。未来应继续在资金、土地等方面加大对公共交通系统的扶持力度,通过新建小区配建公交站点、设置公交车专用道、增加运力等办法,吸引老百姓选择公交出行。尤其是地铁,能够让老百姓较为体面、舒适地出行,是今后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重点发展的领域,有关部门应在审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其次,建立公共自行车出行系统。自行车出行有便宜省钱、节能环保、改善交通等诸多好处,未来应在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建立自行车免费出行系统。具体而言,应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运作”模式,政府对新增自行车、自行车站点进行补贴(比如分别补贴100元/辆、10万元/个),建立起公共自行车出行系统之后交由企业依靠站点广告、信息发布等收入维持日常运营。

再次,总结经验,探讨“拼车”措施。山东省诸城市十里社区党委书记孙万红说,社区去年成立了车友会,将社区内1801辆私家车组织了起来,在汽车前方玻璃上统一张贴“一家亲同路顺”标识。社区居民无论在诸城市什么地方,看见这个标识的就可以招手搭车,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免费抵达目的地。由于社区私家车数量比诸城市出租车数量还多,居民出行十分方便。

“拼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很普遍,既减少汽车上路数量、缓解交通拥堵,又节能环保。而目前我国拼车一直处于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建议国家能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拼车。”孙万红说。

最后,审慎选择限行或征费政策,并给“限行车主”一定的经济补偿。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目前部分城市进行限行或征费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还涉嫌侵犯车主财产权,各地“治堵”时应慎用这些政策。同时,应抓紧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为这项政策提供切实的法律根据。在制定地方性法规之前,应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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