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院决定钓鱼岛适用美日安保条约
来源:环球时报 2012-12-01 编辑:唐丽萍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 据日本共同社11月30日报道,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当地时间11月29日决定,在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增加一附加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日本媒体认为,这一补充条款进入美国“国防授权法案”非常罕见,如果它最终在美国众议院得到通过,意味着美国对日本重申了同盟义务承诺,一旦中日在钓鱼岛发生冲突,作为日本盟国的美国将采取干预措施乃至直接武力介入。 这一消息在日本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各大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共同社称,该补充条款指出,东海是亚洲海洋安全的重要一环,其航海自由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美国对钓鱼岛最终的主权归属“不持特定立场”,但认为钓鱼岛“处于日本的管辖之下”,“第三方的单方面行动不会影响美国的这一立场”。共同社称,这里的“第三方”间接指中国。文章评论称,美国此举意在坚持奥巴马政府的“固有立场”,即反对以武力方式解决东海海洋和岛屿主权问题,并对主张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中国加以牵制。 《产经新闻》称,美国国会的“国防授权法案”一般是确定下一年度国防预算总额,很少提及他国领土主权问题。包含该附加条款的提案由美国民主党议员詹姆斯·韦伯发起,共和党老牌议员约翰·麦凯恩、利伯曼·约瑟夫等3人联合提案。据美国关岛新闻网11月30日报道,韦伯在参议院通过决定后发表声明称,这一附加条款强调了美日同盟的重要性,将是美国“支持亚太地区重要盟国的强有力的表态”。他还称:“在过去几年中,中国不断采取攻击性行动,主张对尖阁诸岛和南海一系列岛屿的主权。该修正案明确指出美国承认日本对尖阁诸岛的管辖权,这一立场不因威胁、压迫或军事行动而改变。” 11月30日,中国海监船继续在钓鱼岛海域巡航。共同社报道称,经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巡逻船确认,中国海监船“海监46”、“海监49”、“海监66”及“海监137”均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其中“海监137”11月14日刚刚入列,为3000吨级别的大型巡逻船,这也是该船首次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日方对这一新船的动向尤为关注。时事通讯社称,中方通过舰船轮替常态化巡航钓鱼岛,且在对峙一线部署更多大型船只,增加“示威和震慑力度”,从而继续对日本海保的巡防力量施加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