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议长喝花酒被判刑3年半
来源:台海网 2012-12-05 编辑:黄水来
台海网12月5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检方今天(5日)表示,酒帐案案卷阅卷后,上午送发台中市议长张清堂、前台中县议会主秘蔡文雄执行传票,须于22日报到执行。 前“立委”颜清标及前台中市议长张清堂、前台中县议会主秘蔡文雄酒帐案,经台湾“最高法院”判决定谳。颜及张各被判刑3年6月、剥夺公民权利3年;蔡文雄判刑6年6月、剥夺公民权利4年。 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蔡宗熙今天指出,台中地院昨天(4日)接到“最高法院”的判决卷宗,检察官经漏夜阅卷,张清堂及蔡文雄两人的执行传票在上午10时30分,由专人发送,两人执行报到时间为22日下午3时30分,报到后将依程序发监执行。 蔡宗熙表示,颜清标部分因另涉顶替、枪械罪与酒帐案同案起诉,顶替、枪械案早经判决确定,已入监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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