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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驾考科目三不合格其他成绩作废
来源:羊城晚报 2012-12-13 编辑:唐丽萍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报道:明年1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新规开始施行。原先的电子桩和“九选三”将被“五门必考”所取代。每位考生有十次考试机会,如果某科目的最后一次考试仍不合格,即作废原先所有合格的成绩。明年元旦起报名的考生的准考证,有效时间都是3年,已经在学的考生如果是在2011年后报名,学期也可延至3年。

电子桩和“九选三”不考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广州将按照公安部123号令新规开始考试,其中“五门必考”(即倒车入库、半坡起步、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将取代目前的电子桩和“九选三”,要求一次预约全、全部考完。据了解,明年1月1日后所有未全部完成科目二考试的学员都要参与“五必考”,其中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桩考的,免考倒车入库。

新规施行后,“五门必考”可一次约考一次考完,等于是将原来分为电子桩和“九选三”的科目二,集中在一次进行,实际过程中会大幅缩短排期时间。

重考预约时间缩短为10日根据新规,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然而,如果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同时,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申请考试的预约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此外,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则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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