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闽调整政府规章罚款限额最高20万
来源:东南网 2012-12-14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12月1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我省政府规章罚款最高限额调为20万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今日在福州闭幕,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虎扑篮球:设定福建省人民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修改。

记者了解到,此前根据《决定》,规章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最高只能设定三万元,而在目前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状况下,不少违法行为的获利远远高于三万元,罚款对获利较高的违法行为已不具有足够的威慑力和惩戒效果。此外,《决定》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违法行为设定了差别较大的不同罚款限额,但由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复杂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活动的划分不能完全符合所有管理领域的特点。

因此,此次修改将原来的第一、二条合并修改为: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的限额为三万元。但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不超过二十万元的罚款。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