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入刑1年多仅80余人被追责
来源:央视 2012-12-20 编辑:唐丽萍
解说: 部委联动的同时,地方政府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各项行动也正在进行。在广东省近日发布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其中在第十九条也提到,“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承接投资、参加政府采购等申请时,应当将用人单位三年内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记录作为参考”。这些关系到用人单位直接利益的相应举措是否能够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呢?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和各部门的行动也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2011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明确将恶意欠薪入罪。如今,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法律实施的具体效果究竟如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从去年5月1日法律正式生效以来至今年11月,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此类刑事案件数量为110多件,有80名被告人依法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其中上海、广东、四川在2011年12月便出现了第一案,而辽宁、吉林、湖南、宁夏、重庆等省市则在2012年才出现相关案例,以全国吸收农民工数量最多的广东省为例,在恶意欠薪入刑执行整整一年的时候,检察机关批铺涉及恶意欠薪犯罪案件仅有15件15人,这些数字似乎与我们看到的现实有些出入,那么导致欠薪多、入刑少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 周加海: 大量的案件在我们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受理之前,一些用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用工单位都能够想方设法把报酬支付出来,这样就不会再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应该是有这么一个原因。 解说: 除去用工单位的主动支付,恶意欠薪的认定标准操作细节缺乏也被舆论看作是一个重要原因。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左右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形势案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 周加海: 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会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解释稿准备对数额较大规定一个明确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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