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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
来源:台海网 2012-12-28 编辑:黄水来

台海网12月28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大陆事务主管部门正就“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划检讨,让取得台湾身份证的大陆配偶,从事台湾公教机关庶务性、无涉公权力行使的一般雇佣。

台湾“陆委会”昨天(27日)举行例行记者会,“副主委”刘德勋在会上回复提问作上述表示。

刘德勋说,在某些个案上,一些已拿到台湾身份证的大陆配偶不能从事涉及公务员体系的工作,但有些机关的工友、技工、临时人员等,不在公务员体系编制内,可以有些空间;但这不涉及大陆人士考公职。

“陆委会”表示,考虑到新移民权益,“陆委会”针对从事庶务性、无涉公权力行使、属于司法雇佣关系的部分,与相关机关会商研议,逐步检讨调整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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