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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投保协议未生效 仍然待审查
来源:台海网 2013-01-10 编辑:黄水来

台海网1月10日讯 两岸两会在去年8月9日签署投保协议,但迄今仍未正式生效,台湾陆委会9日晚间说,该协议未涉及法律之修正,也无须另订法律,但既交付“内政”、经济及财政委员会联席会议审查,应高度尊重“立法院”监督职权。

据中评社报道,台北市企业经理协进会名誉理事长姜志俊律师昨天质疑,按照两岸ECFA协议,去年8月签署的投保协议应该要在今年1月5日正式生效,到现在有没有生效要听主管机关的说法,请赶快正式宣布。

陆委会昨晚对投保协议的正式生效日期做出回应,“陆委会”表示,两岸投保协议于2012年8月9日完成签署后,因该协议未涉及法律之修正,亦无须另订法律,经8月16日“行政院”第3310次院会核定,并于同日函送“立法院”备查,“立法院”院会已于10月5日将协议案交付“内政”、经济及财政委员会联席会议审查。

陆委会说,为高度尊重“立法院”监督职权,该协议已在生效条款中明定,在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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