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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退人员养老金九年人均涨1.7倍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3-01-10 编辑:唐丽萍

财政补贴或将扩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常务会议提供的数据还显示,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

在社保系统内部,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简称为“调待”。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林白桦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还没有收到今年“调待”的正式文件,过去几年广东“调待”的资金都是由省内养老金系统自行解决。

林白桦表示,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仍然停留在市县一级,广东省虽然总体基金结余较多,但粤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养老保险收支状况也不理想,广东省每年都通过省内调剂来解决这些地区的“调待”资金。

不仅仅是广东,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调待”资金均来自基金内部的自我平衡,而中西部省份则更多地依赖中央的转移支付。

根据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用于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补助为2173.73亿元。由于养老金的基数扩大,这一数字在2013年可能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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