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2岁参加工作”的情况不妨晒得更充分些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向秋 | 时间:2019-07-23

7月22日,陕西省委组织部网站陕西党建网刊发一批干部任职公示,1973年1月出生的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张宏玲拟任省体育训练中心党委书记。公示信息显示,这名干部在1985年11月即参加工作。(7月22日 澎湃新闻网)

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张宏玲1973年出生,1985年参加工作,意味着她12岁就参加工作了。12岁,正常情况下,只是个读小学的年龄。读小学的年龄就参加工作,不合常理,自然会引起网友的各种猜测和议论。

对12岁就参加工作的“童工”现象,也许有人会问:“12岁就参加工作了,请问您是神童么?”人们的追问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参加工作时的年龄应在16岁以上。“童工”现象显然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

对“12岁参加工作”现象,更多人会认为当事人存在档案年龄造假。俗话讲,“干部年龄是个宝,锦秀前程少不了”。近些年来,有的干部肆意修改个人档案里记载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履历等内容,以使自己具备选拔任用的突出优势。通过年龄造假,有的创下了“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奇迹,有的达到了“火箭式”升迁目的。然而,随着近年来各项制度机制的不断充实完善,那些自认为高明的造假伪装,很多已经露出了马脚,当事人受到了严厉惩处。

实际上,有的“童工”也是合法和正当的。劳动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这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收16岁以下的人员。小品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黄宏,因其文艺特长,13岁的时候就被部队特招入伍,由此参加工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劳动法未颁布实施以前,由于招工的规范性不够,也致使一些人在很小的年龄就参加工作了。

对于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张宏玲“12岁参加工作”问题,该中心回应称,张宏玲是田径运动员出身,曾经参加过国家队的集训,成绩比较突出。当年(1985年)的劳动人事部门会给体委下名额,按照运动员成绩招录,张宏玲就是在那个阶段进来的。张宏玲“12岁参加工作”,从道理上讲,也说得过去。

张宏玲“12岁参加工作”引起议论,对相关职能部门是个重要提醒。干部任职公示是公众参与干部任用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有可能引发争议的公示内容,职能部门需将情况晒得更充分一些,以利于监督,消除猜测,平息争议。具体到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张宏玲,其“12岁参加工作”不符合常规,必然引发质疑。职能部门何不把她“12岁参加工作”的详细情况,向公众披露一下呢?只要把具体情况向公众讲清楚了,张宏玲是不是存在档案造假等问题,公众自会有了判断,舆论也不至于会追问不休。(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