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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为儿孙而“伸手”
www.fjsen.com?2005-03-25 00:00?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重庆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郭宝云,为扶持儿子杨青川“发大财”,铤而走险,贪污、受贿93万多元,违法违纪为儿子牟利近3000万元。2002年7月,杨青川被警方抓获,在交待问题时,将母亲为他牟利的事情一五一十做了交代,当得知因儿子的“倒戈”,郭宝云一夜之间气白了头。当年8月,郭宝云被“双规”。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起诉,2004年底,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郭宝云案,并作出对郭宝云判处有期徒刑18年的一审判决。为了所谓的“母爱”,年过花甲的郭宝云落了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纵观近些年来因为一个“贪”字而落马的官员,其中有些并非完全为自己享受,而是为儿孙蓄财。由此我想起了一位开明的古人。

  东汉清官杨震,一生以廉自律,不仅拒收贿赂,而且治家严谨,在官至涿州太守后,子孙仍蔬食步行,生活清苦。于是,有人劝他,何不置办一些产业,以遗子孙。杨震却不以为然。他说:“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杨震的做法,乍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或者说对儿孙太没感情、太不关爱了。其实,恰恰相反,这样做才更有利于激发儿孙自食其力的意志,培养儿孙艰苦创业、不懈奋斗的精神。

  人生在世,终有一死。身为父母者,身后为儿孙留下一些什么为好,这是不能不考虑的人生课题。设身处地地为儿孙着想,千方百计地为儿孙留下一些财产,这种做法,乍看起来颇为精明。然而,细加思考,其实不然。

  有道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同是为人父母者,比比一些开明古人的观念,我们何必要如此这般地为儿孙“造福”呢?尤其是各级党员干部,更不能为了儿孙而公然伸手。否则,到头来非但自己难逃“被捉”的结局,而且必将在不同程度上害了儿女!“两头受损”,何苦来着?!(作者张桂辉 为福建省杂文学会理事、省作家协会会员)

 (责编:程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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