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6日,《经济日报》在一版重要位置,报道我省大力构建新型民生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本报特予转载。
记者石伟报道:福建省在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进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力促进就业增长,在改善产业结构的同时努力改善就业结构,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建起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福建省特色、覆盖全社会的新型民生保障体系。
福建省民生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得益于省市各级政府多年来不断加大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得益于财政支出的重点持续向“三农”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向特殊困难群众倾斜,使民生保障这一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政策性强的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多年的努力,福建省的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全省初步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已全面启动。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有480.78万居民参保。旨在解决工伤保险问题的“平安计划”实施3年来,参保农民工人数翻了两番,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连续10年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是近年来福建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工作的重头戏。福建省委对这一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增收的大事常抓不懈。福建省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仅2008年全省就新增城镇就业68.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再就业8.55万人,帮助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32万人,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7.2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4.15万人,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转移就业3.8万人。
福建省财政厅负责人说,今年将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增长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于构建民生保障体系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实施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低保补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继续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使民生保障真正成为让大多数人受益、不间断、可持续的民心工程和安心工程。 (记者石伟报道)
(责编: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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