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西北至金鸡山山麓,东至连江北路,南至塔头路,西至琯尾路范围内的地块;
⑩北至三八路,东至桂溪路,南至化工路,西至连江北路范围内的地块;
{11}北至化工路,东至前横北路—福马路(东南走向)—福光南路,南至光明港,西至连江路范围内的地块;
{12}北和东边界为光明港,西至连江中路,南为江滨中大道范围内(除了沿江滨中大道宽200米的地块外)的地块;
{13}西北至五孔闸,东北侧至光明港和铁路,东南至规划三环路,西南侧至闽江范围内的地块;
{14}南台岛上,浦上路与316国道之间,乌龙江东岸沿三环路东侧宽200米范围内的地块(包括外侧土地);
{15}鳌峰大桥与鼓山大桥之间的南江滨路向南延伸200米之内的地块。
【Ⅳ级住宅用地】
①北至崇安路—南平东路—秀峰路—绿园路,东至郭前山—后山—笞井山,南和西南至铁路范围内的地块;
②北起福建农林大学之北的山岭,东至闽江北港,南至316国道范围内(扣除丘陵山地),西至闽江南港的地块;
③北至妙峰山,东至闽江大道—建新北路—建新中路,南至浦上路,西至乌龙江东岸沿三环路东侧宽200米范围内的地块(不含妙峰山和西山);
④东北至建新南路,东南至福湾路,西南至闽江南港,西北至浦上路范围内的地块(不含飞凤山);
⑤西北至鹭岭路—上渡路东南侧100米,北至上三路南侧100米,东北至则徐路西南100米,南至二环南路—建新南路东段范围内的地块(不含长安山和虾蟆山);
⑥东北至闽江北港,东南至规划三环路—福泉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西南至则徐大道,西至连江南路范围内的地块(不含本范围内的III级地块);
⑦北至铁路,东至铁路,南至三八路,西至鹤林高架桥范围内的地块;
⑧北至牛港山山麓,东至竹岐路,南至羊头尾,西至桂溪路范围内的地块;
⑨北至羊头尾—直街,东至东山路,南至化工路,西至桂溪路范围内的地块;
⑩北至化工路,东至福兴路北段(化工路至福新东路之间)—埠兴路,南至福马路,西至前横北路范围内的地块;
{11}东北至福马路,东至铁路,南和西至光明港,西北至福光南路范围内的地块;
{12}铁路和规划三环路【第Ⅲ级第{13}地块的东北边界】以东,江滨东大道以北,鼓山山麓以南,晋安区行政区划东界线以西的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