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应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与整合,增强社会救助整体效能。应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推动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少数民族事业和老龄事业,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灾民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整合,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扶贫开发、就业援助等民生政策的衔接,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扶助的互动互补。
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我省将着力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将拓展和深化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和依法维权工作,多层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2009年至2011年,我省继续实施每年百所农村敬老院建设;2009年至2013年,将争取完成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施意见》指出,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改善创业环境,强化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劳务派遣网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中介机构社会化管理,规范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有关政策,促进稳定就业。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将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构建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和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全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重点指导三明市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开展创业型城市试点。
我省将从体制、政策、机制和工作体系等方面,推进尤溪、长汀、邵武、南安、仙游、平和、龙海、长泰、福鼎等县(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和就业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全面落实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各项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和培训体系,发挥劳务派遣组织作用,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全面实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加强对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全面开放,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服务。
加快建立覆盖闽、浙、赣、粤四省20个城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加强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牵头成立海西20个城市人力资源合作协会,加挂“海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牌子,提供海峡西岸经济区就业、职业发展信息,逐步形成海峡西岸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就业服务体系,并逐步向中西部和海峡东岸拓展。
- 2009-10-27加强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
- 2009-10-26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 2009-10-22提高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 2009-10-21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
- 2009-10-19加强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 2009-10-16打造海西能源和公共设施保障体系
- 2009-10-16构建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 2009-10-15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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