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下旬,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县公安局莲花派出所原所长冉前锋于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纵容他人在辖区开设地下赌场从中牟利。检察院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展开全面初查。4月8日,冉前锋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依法逮捕。冉前锋锒铛入狱的消息一传出,云阳县城一片哗然,争议不息,很快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赌场开在派出所长眼皮下
2004年9月中旬,重庆市万州区闲杂人员牟某了解到云阳县镇瑛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雷某与时任莲花派出所所长冉前锋关系不错,就前往云阳商议共同开设赌场一事。
同月底的一天,雷某与冉前锋有这样一段通话:“所长你有空不?我喊台车来接你,有点事同你商量一下。”“没有空,你有事情就在电话里说嘛。”“我想在莲花山庄后山开一个场子(赌场),请你多关照。”“你在新县城开得好好的,莫过来”!“在莲花山庄后山开,万州区的朋友来搞方便一些,我晓得给你安排一份的。”冉前锋知道“安排一份”是什么意思,在电话里没有明确同意,但也没有硬性反对。
雷某、牟某赌场的赌具是用4个清代铜钱往桌上掷,让赌徒们猜单双。赌场上有专人负责放哨、看守、“打水”(按赌资的20%抽成)。赌场一开张,因为安全,很快就吸引了来自万州、奉节和云阳3个区县的赌徒,每天少时有70人至80人参赌,多时超过100人,其规模在三峡库区的地下赌场中实属罕见。
没过几天,雷某又给冉前锋打电话,开口就问冉的银行卡号,冉把自己在建设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号用短信发到了雷某的手机上。第二天上午,雷某把一名叫“甘鸡子”的马仔喊到身边:“派出所冉所长找我借2万元钱,你按这个号把钱打进去。”“借给他不是老虎口里借猪,有去无回哟。”“你晓得个屁,把事情办好就行了!”
案发后,雷某交代:“说给冉前锋安排一份就是遵循赌场的潜规则给他送钱。按行情,一般是每天给他1000元人民币。”如果雷某的赌场永远开下去,冉前锋的灰色收入是十分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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