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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名受贿“厅官”一审分别获刑13年与5年
www.fjsen.com?2009-12-09 11:05?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两名受贿“厅官”作出一审判决,原黄冈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操尚银获刑13年;原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高勇被判刑5年。

1995年至2008年期间,操尚银先后74次非法收受或索要郑某等20人的人民币1194800元、港币50000元、美金1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71935元的购物卡等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526350.60元。

“双规”期间,操主动交代了前述非法收受20人财物的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操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归案后能退出全部赃款、且自认其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操尚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2004年至2008年期间,高勇先后33次收受个体建筑商陈某、马某等7人的人民币共计65.5万元。高勇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了前述受贿事实,案发后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遂以受贿罪判处高勇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通讯员 樊斯坦 吴涛 曾志军 记者 刘丰 蔡早勤 实习生 曾莉李学萍)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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