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考评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
武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武平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则(试行)》。为更好地推进《规则》的实施,2003年4月,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深化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会上,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与县法检两院签订《2003年度武平县执法责任制责任状》,从组织领导、执法宣传、依法办案、队伍建设、接受监督等五个方面细化21个执法责任考评指标,按百分制形式进行考评。县法、检两院分别向下属部门签发执法责任书,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考评机制的建立,使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变得更加生动、具体、可感,有效提升了监督实效。
——第一次评议人民满意法官、检察官和公安警察
2003年4月29日、2005年9月26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评议人民满意法官、检察官和人民满意公安警察动员会,首次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人民满意法官、检察官和公安警察活动。确定人民满意的基本标准是政治素质好、完成任务好、职业道德好、奉献精神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方面。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公安警察对照“五好”标准,自找不足,认真制订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达到目标的改进提高方案,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目前,该县人大常委会对符合“五好”标准的4名法官、4名检察官和8名公安警察,授予“人民满意法官(检察官、公安警察)”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一次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
2003年9月23日上午,武平县东留乡大阳村委召开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大会,来自大阳片选区(大阳、泥洋、南坊三个村)的数百名村民代表认真听取县人大代表王广英作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大会按“代表述职→评议发言→选民询问→背靠背测评→代表作整改表态发言”等程序进行。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
2004年12月15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大会,述职大会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形式进行,出席会议的人员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外,还吸收相当一部分的县人大代表列席。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龙岩市二届人大代表武平小组的10名代表述职。目前,该县共组织1700多名(次)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第一次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为更好地了解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2003年9-10月,武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考核组,对本届县人大代表五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推荐优秀人大代表为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
——第一次组织副县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分管工作
2005年6月,武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金波向会议报告2004年以来所分管的政府工作及办理代表建议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这是该县首次组织政府副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分管工作。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7名副县长的述职报告。县人大办事机构根据会议的审议情况,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书》,除送达副县长本人外,还抄送县委、县政府或上级组织部门。同时,加强对副县长落实“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
——第一次对“人民满意单位”进行复评
为督促和帮助“人民满意”单位寻找差距,改进工作,巩固和发展创“人民满意单位”的成果,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所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分批进行跟踪评议。复评结果符合“人民满意”基本标准的,保留其“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否则,取消其“人民满意单位”荣誉资格,从而打破了“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终身制。2006年5月16日,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复评县交警大队工作动员大会,首次对“人民满意单位”进行复评。
——第一次考评“乡镇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领导”情况
武平县委出台的《虎扑篮球: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乡镇党委加强人大工作领导”的情况纳入县委对乡镇党建工作考评内容。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委这一要求,将“乡镇党委加强人大工作领导”细化成17个考评项目。2009年4月15-16日,武平县委组织四个考评组,对2008年度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部分,首次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党建目管内容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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