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没做伪证,反倒是有重大贡献。”周红梅告诉法庭,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她曾检举过文强涉黑犯罪和经济犯罪的线索。周红梅的辩护人补充称,正因为周红梅叫人保管好了与文强有关的资料,而不是焚烧或销毁,才使专案组拥有这些证据资料。
身高近1.65米,扎着马尾,一脸精明强干,虽然已经51岁,但皮肤保养得不错。她就是周红梅——文强老婆多年的好友,文强儿子的干妈,重庆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的老板。
为了使公司通过年审,她找人伪造了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和金盾护运中心的印章。文强卷入打黑漩涡后,她又命手下将与文强有关的资料票据打包藏匿。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印章、伪证等罪名,昨日(23日),她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庭审持续五个半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伪造印章制作假合同
周红梅:听说业内很多人都这样操作
昨日,周红梅被押进法庭时,眼光急速在旁听席搜寻亲人。其实,和她一起受审的,就有两个是亲人。一个是在她公司打工的侄女周雪梅,另一个是在她公司担任出纳的姐姐周洪英。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底,因自己公司全年业务量没达到二级资质企业规定的数额,为让公司通过资质年审,周红梅找到曾在公司工作过的商武斌(同案受审)帮忙。之前,周红梅的公司承建过市公安局及金盾护运中心(下称金盾中心)的一些装饰工程。于是,侄女周雪梅将公司与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下称装财处),以及金盾中心的合同复印件,拿给商武斌。商武斌花了200元钱,找人按合同上的印章摹本伪造了两枚印章。之后,他们制作了虚假合同,并盖上假印章。就这样,周红梅的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年审。
周红梅在庭上说,当时不懂法,听说业内很多人都这样操作,才找人伪造印章。
检察机关认为,市公安局装财处是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金盾中心是一家国有企业,因此周红梅、周雪梅和商武斌的行为已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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