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案人员多为业务精英
案发前一个月,34岁的何音刚刚在教堂举办完婚礼;此前不久,他刚收到了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然而,洞房花烛和金榜题名的喜悦还未散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就敲开了他的家门。
在海淀区检察院查办的12起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高,除1人为高中文化程度外,其他都是大专以上学历,6人为本科,2人为硕士。他们都是高学历人才,年富力强,案发时处于事业黄金期。在12起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案件中,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原主任助理兼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原副主任何音的故事十分典型。
该研究所是中科院下属的骨干研究所,主要负责智能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虹膜识别技术等,均属尖端高科技。何音负责管理该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行政事务,经手课题经费的申请和报销。
“何音的导师们均为相关领域的权威。但是,业务上的专家,在科研经费的管理方面却不一定内行。”据办案检察官张小兵介绍,每次何音申请经费的支取,导师往往只管签字,此后并不过问经费的去向。何音觉得有机可乘,便于2004年注册成立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他以该研究所的名义,与蓝盾公司签订两份虚假合作协议,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分别于2005年2月2日和6月3日在该研究所报销领走31万元和40万元的支票两张,入到蓝盾公司,分17次将这两笔款项提现据为己有。2005年至2006年,何音还多次截留客户单位给付的测试认证费共计6万元。
“何音编造需向某公司或培训机构支付材料费、培训费等理由,拿着伪造的合同内容让导师签字,导师签字后,他便更换合同正文文本,将付款方向改成该研究所支付给蓝盾公司。”张小兵介绍说,有一次,何音请导师签字的报销单数额仅为20元,拿到财务支取钱款时,他在20元前面加上“3100”,轻松支取出31万元。
2008年9月19日,何音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12起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年龄集中在30岁至45岁之间。这些人中的很大部分处在中层或中层以上领导岗位,或正面临不同晋升机会。何音在12人中学历最高,案发前,他刚刚考取了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
“全所上下对何音的科研能力都非常认可。如果没有这个事情,单凭何音的业务能力,将来提拔为副所长的可能也是有的。”案发后,何音的导师表示,像何音这样的业务精英犯罪,他既感到惋惜,又觉得心有余悸,“现在看来,如果何音这种人真到了一定的领导岗位上,那就不是几万元、几十万元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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