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地方财政“卖地依赖”
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使其独立、正确行使监管职能
记者:近年来,查处涉“土”腐败案件的力度逐年提高,我们出台了哪些好的应对措施?
姚丽:主要是着力于完善体制和健全制度。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根据国家反腐败总体要求和自身建设需要,在建立健全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以行政体制为突破口,改革省以下国土资源行政体制,配备基层国土所力量;在提高素质和强化监督方面,针对系统全员开展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财产申报制度,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规范权力运行与监管。
在健全制度方面,2002年以来规范土地出让,大力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招拍挂制度,工业用地实行出让最低价标准,改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方式、改革征地程序、完善涉及建设用地招投标和公示制度。
在依法行政方面,建立各级政务大厅,公开业务流程和政务、土地市场信息,完善土地市场阳光交易平台建设,构建“批、供、用、补、查”综合管理平台。应当说成效是相当显著的,有效地防范了腐败的发生。
记者:进一步提高防治效果,您还有哪些建议?
姚丽:防治要从源头做起,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存在的薄弱问题。首先,需要解决地方财政对城市土地的过度依赖问题;第二,需要解决地方政府强势掌握城市土地,不正当干预用地问题;第三,需要继续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与出让监管;第四,需要逐步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使其独立并正确行使土地行政管理与监督职能;第五,需要解决基层国土管理力量薄弱问题。
在继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执行与监督,堵塞各种漏洞的基础上,还要同时规范国土系统公职人员的操守,特别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规范,对财产非法增加要建立有效监管制度。
记者:我听说不少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反腐上也有些好的实践。
姚丽:有不少好做法值得借鉴。一些城市正在开展的集中交易、阳光行政和集体决策等经验就应当大力推广。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健全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制,构建阳光交易平台。
不少地方对农村地区土地征迁中腐败治理经验也给我们提供了新路。阳光征迁,村务公开制度是农村基层组织有效的监督制度,征迁过程和结果公开并充分体现村民的集体意志,防止搞暗箱操作,个人说了算,坚决制止和打击乡(镇)、村干部在征迁出让土地中违法乱纪行为。
还要看到,反腐败工作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加大法制的教育和宣传力度,警示警醒公职人员打消贪念,告诫广大用地者采取正当方式,合理取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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