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因涉嫌挪用近4亿元农业补贴款,日前被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报道披露,刘林祥在担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职务时,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的预算、拨付等全部由其掌控。如此“全部掌控”,让人异常震惊。这意味着,经由供销总社下拨的用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业补贴,基本上是由预算处处长一个人说了算。这就难怪,近4个亿的巨款,竟然能被一个处长运作到其朋友的公司里去做生意!
事实上,像“处长级”官员就能挪用如此巨额款项的,绝非仅此一例。上月30日《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满粤华,亦在两年多时间里挪用了4.6119亿元巨款到某证券营业部去搞股票、基金等交易。至于挪用千万元公款的案例就更非一起两起。有一种说法认为,腐败问题归根到底都是贪官过于贪婪所致。这话当然不无道理。试想,清心寡欲者何以会去行贪腐之事?但是,贪婪之心不少人都有,可并不是所有贪婪者都能实现欲想。这里的关键,还是在于其有无“全部掌控”某事某款的权力。从上述案例看,除了作案者自我堕落外,最根本的便利,就在于其掌握了“全部掌控”所管款项的权力。这正应了“权力缺乏制约,必然会产生腐败”那句话。
看来,比挪用几亿元公款更可怕的还是权力的失控。因此,要防止和根治巨额公款被挪用等问题,说到底就是要在“治权”上下工夫。一方面,不能赋予个人那么大的动用巨额公款的权力。像经由供销合作总社的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其预算和拨付,岂能仅由一个预算处处长说了算?另一方面,要强化对个人所赋权力的监管和监督,让权力行使的每一个程序,都最大限度地在阳光下运行,都受到众多眼睛的关注。如此,各个事项主管官员的权力,就会受到最大限度的制约,使他们即便想从中投机钻营,也没有办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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