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人们的制度意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如果缺乏制度意识,不仅难以制定出好的制度,即使有了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靠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靠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也要靠制度。可以这样说,在现代社会,解决任何重大社会问题都要靠制度。这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正因为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不断推进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才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的整体进步。但也毋庸讳言,目前仍然既存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也存在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和维护的问题。这其中就有制度意识缺乏的原因。因此,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制度意识十分必要和紧迫。增强制度意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执行制度的意识,二是维护制度的意识。
制定制度,为的是让大家遵守和执行,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事实表明,制度的效用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而且取决于制度执行力的大小。近年来,中央和各地各部门制定了许多反腐倡廉制度,然而效果却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和单位风清气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广大干部群众很满意;有的地方和单位却是不正之风严重,腐败分子“前腐后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大环境中、在同样的制度体系下,反腐倡廉的成效却有如此之大的差别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执行意识和执行情况不同。执行意识强,制度执行有力,腐败现象就少,即使发生了腐败现象也比较容易遏制;相反,缺乏执行意识,制度就发挥不出应有效用,腐败分子就会肆无忌惮,腐败行为就会不断出现。古人讲,“徒法不能自行”。如果人们缺乏执行制度的意识,那么,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只能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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