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中小学生在校时间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4日讯(本网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整理) 东南网网友蝉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减少在校时间。眼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时间偏长,不计算中午在校用膳时间,小学生约6小时,中学生有的长达10小时以上。这一现象有悖于教育规律,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在立法上,建议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相关条文。
全国人大代表、福州格致中学党委副书记、特级教师郑捷:说得很好。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在立法上,关键还在执法上。有法必依,应是促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主要保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真正了解什么是素质教育。只有人们转变观念了,素质教育才会落到实处,孩子才会“幸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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